北京林业大学工会关于2012年“两节”期间做好教职工生活特困补助工作的通知

 

 

 

 

 

北林工会发〔201116

 

北京林业大学工会关于2012年“两节”期间做好

教职工生活特困补助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特困教职工的帮扶工作,现将2011年教职工生活特困补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职工申请生活特困补助的基本条件:

1、各部门工会要对本单位的困难职工情况进行调查,逐步健全完善各单位困难职工档案。

2、根据北京市的规定,家庭月人均收入410元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标准的为困难职工。人均月收入的计算方法是:家庭成员总收入除以家庭总人数。(家庭月总收入包括:家庭成员工资条上的应发额、岗位津贴、奖金、各种兼职收入、劳务费及各种补助、补贴等)。

3、对于虽已达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在近期内遇到意外和特殊情况,如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对家庭生活造成特殊困难者,请如实写明具体情况,填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4、教职工本人当年遭遇重大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二、部门工会进行特困教职工的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教职工个人申请特困补助,由各部门工会审核后,统一填写教职工特困补助申报表,并由院领导签署有关意见后将申请表交校工会。由校工会教代会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评议确定学校特困补助人员及金额。  

三、严格把握条件,实事求是,突出特困,困难状况要有数据和说明,申请表格要填写齐全,不得空栏。真正把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四、认真做好“两节”送温暖工作。在“两节”期间各部门工会的党政领导和工会干部要走访慰问看望困难职工,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使困难教职工的问题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帮。同时,还要认真做好劳模、先进人物和离退休人员的慰问工作。  

五、各部门工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请于1216下班前交到校工会。本学期放假前,下发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款。

 

 

 

附件1:《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

附件2:《送温暖活动情况统计表》

 

 

                               校工会

                                201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