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林业大学“北林科技杯”教职工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时间、地点:2011 920日(星期二)起,每天下午415在校篮球场进行。

二、参加资格:凡我校在校教职工,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运动者,(经校医院检查或由本人向学院提出健康保证,学院予以认可,以盖章或负责人签名为凭)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名时间、办法:定于 20119 15 日(星期四)下午330在校工会召开领队会。不到会者按弃权处理。

1.以各院为单位,每队最多限报队员12名,教练员1人、领队1人(如比赛中发生任何问题,只可由领队本人与竞赛组协商解决,事过之后一律不予接待)。

2.不允许几个学院组成联队比赛。

3.体育教学部和其他学院一样列入正常的比赛序列里。(不再是必须打第一才有名次和奖励)

四、比赛办法(根据报名情况而定)

1.单循环方式排定名次

2.两个小组单循环,取小组前三名进入第二阶段。进入第二阶段后,小组赛成绩带入复赛,复赛中采用小组与小组之间的循环,同一小组的队不再进行比赛,不再设决赛和半决赛,按最后获胜的场次和的失分率来计算最后的排名。(如:进入复赛后A1B1B2B3还有三场比赛,不再和A2A3进行比赛,以此类推,)

3.采用国家体委审定的《2010篮球规则》,每场比赛四节,每节10分钟(毛时),每一节比赛只有一次暂停,最后一节的最后2分钟为净时。

4.决定名次的方法按《2010篮球规则》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5.若报名队少于八支队伍比赛采取单循环排定比赛名次的办法。

五、录取名次:取前六名,分别予以奖励。

六、比赛要求

1.参赛人员必须发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遵守比赛的各项规章制度,尊重裁判员、工作人员,并听从他们的指挥。

2.裁判员有权利止和处罚随地吐痰、口出秽语等不文明的举止和行为。罚则可由处以技术犯规直至取消该场比赛及全部比赛的权利。本条规定对一切违法体育道德的行为(包括无故弃权)均适用.

3.某方在比赛开始时间后的10分钟内,仍不到场或不能使比赛开始,则按该队弃权处理。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场比赛,则必须在比赛开始时间的24小时之前,与对方协商并得到同意后,报竞赛组,由竞赛组做出最终决定。

七、其他规定:如因天气原因,使某一轮的比赛无法如期举行,该轮比赛将调制最后,其它轮次不变,以下如此类推。

八、本规程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校工会

201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