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贯彻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文件精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履行工会四项职能,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在教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进民主管理和监督、教职工权益维护、教职工文体活动开展和工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为学校各项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主要工作职责有:
1. 负责工会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牵头做好教代会、工会的换届大会和届内大会的筹备和会务工作,指导各专门委员会开展工作。
2. 指导二级工会和教代会开展工作;组织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开展专题询问和巡视工作。
3. 负责教职工利益诉求接待和反馈工作。
4. 负责全校女工工作并指导女教授协会开展工作。
5. 负责青年教工职业助推和青教赛、青职赛的选拔推荐工作。
6. 负责教职工文体社团管理,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7. 负责教职工福利和关爱帮困及慰问工作。
8. 负责组织劳动模范、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评比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工入职教育和荣退工作。
9. 负责职工小家的建设和考核验收工作。
10. 负责工会会员管理和会费收缴工作;负责校级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和财务管理。

校工会办公地点
东配楼221、220、202、201